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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体育bob
发布时间:2024-02-21 12:54:29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纯利润是16,911,306.44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923,716.01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92,371.60元。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2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507.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钢丝绳与索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为电梯用钢丝绳、起重用钢丝绳、钢丝绳索具、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及配件等。公司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电梯、工程机械、港口码头、煤矿、海洋工程、船舶、远洋打捞、物流仓储等行业。

  公司产品主要以直销模式向客户销售产品,少部分产品采用代理销售模式,由代理商销售给计算机显示终端。在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自身销售网络获取销售订单,为客户提供响应迅速、沟通便捷的销售支持。在代理销售模式下,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交易采用买断销售方式,此外,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建峰赛福天,负责开拓香港市场,并承担部分海外销售职能。公司获得销售订单后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对订单进行细化分解,分别制定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安排,按照每个客户的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交付客户使用,通过公司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网络,在各阶段为客户提供对应的优质服务。

  公司基本的产品电梯用钢丝绳、起重用钢丝绳、钢丝绳索具产品隶属于金属制作的产品业。钢丝绳是电梯、起重机械等关系生命及生产安全的重要设备的核心部件。钢丝绳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关联,在能源、交通、军工、农林、海洋、冶金、矿山、石油天然气钻采、机械化工、航空航天等领域成为必不可少的部件,在提升、牵引、拉紧和承载等过程中的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特性能。

  合成纤维吊装带属于纺织行业,在国内起步较晚。相较于国际市场,国内对于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的应用处于较低水平,对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能尚处于逐步了解认识的阶段,主要使用在于海洋工程、船舶行业及重型工业等对轻便柔软、耐磨、抵抗腐蚀能力要求比较高的领域,随着国际产业向中国转移、国内产业升级的进程加速,以及下业对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的进一步认识,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未来需求的提升空间很大。

  报告期内,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呈现下行压力有所增大的发展形态趋势,制造业也面临着经济转型、去仓库存储上的压力增大和原材料大面积上涨,利润空间下降等坏因,实体经济仍较困难。国内领先的钢丝绳企业采用差异化策略、着眼于细分市场的发展,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向着高技术上的含金量、超高的性价比、高常规使用的寿命和压实、填塑、包塑、异型、复合结构钢丝绳方向发展。

  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另外的应收款”项目;将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原“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整合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该支付款”项目;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参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在上述子公司的权益情况详见本附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蔡建华、李强、崔子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崔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做担保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邓薇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邓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2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507.84万元。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是16,911,306.44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923,716.01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92,371.60元。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2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507.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该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所制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5日,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公司拟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真实的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公告格式第16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7号《关于核准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2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15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457,160.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694,839.8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1,878,054.71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92,565.35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2,571.16元,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16年3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销户完毕,列示如下: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1,878,054.71元,其中包含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64,202,308.46元,2016年度直接通过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设备金额为18,451,520.28元,房屋建筑物投入2,000,000.00元,以及2017年度直接用募集资金购买设备金额为4,364,225.97元,房屋建筑物投入2,860,000.00元。详细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本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钢丝绳扩建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64,202,308.46元。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420.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先期投入及置换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2019年4月25日,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2019年为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共提供不超过5500万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赞同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做担保。建峰索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企业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我们同意以公司的信誉或自有资产(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票据等)等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做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做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主要是根据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国资委发出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由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30日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 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 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能够最终靠传真或信函方式来进行登记(以2019年5月14日 16: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芙蓉三楼151号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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